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牢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就业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5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指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并科学回答了“什么是高质量充分就业、为什么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如何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这一重大时代命题,提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点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就业当成头等大事来抓。这些重要论述和要求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政治性、思想性、战略性和指导性,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点任务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落实到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要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高质量充分就业既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把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使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提质扩容的过程,将高质量发展成果落在增进人民福祉上。要提高发展的就业带动能力,在产业转型升级中促进就业提质升级,在发展新质生产力过程中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通过发展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发经济、创意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不断创造新的就业增长点。要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为稳定和扩大就业培育新动能。要完善就业优先导向的评估机制,加强财政、金融、投资、产业以及其他经济社会政策与就业政策的一致性评价,强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对就业影响的评估,将高质量充分就业纳入各级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范围。要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有益结合,把促进就业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就业工作体系,积极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稳定和扩大就业的作用,激发广大劳动者通过勤奋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动力和活力。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要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我国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就业质量不断提升,就业工作体制机制日益健全,为迈向高质量充分就业新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但同时也要看到,受国内外环境深刻变化影响,就业领域还存在不少风险挑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对就业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科学把握好量与质的关系。一方面,要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出台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对青年人、农民工、退役军人、妇女等群体的就业支持,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和务工收入,强化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切实做好就业领域风险隐患防范,确保就业形势持续稳定,通过扩大就业容量为提升就业质量创造有利条件。另一方面,要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更加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对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的执法力度,维护好广大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通过就业质量的提升带动就业容量的扩大。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要着力解决好结构性就业矛盾问题。受产业转型升级、技术快速发展与应用、人口代际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结构性就业矛盾日益突出,已成为我国就业领域面临的主要矛盾,表现为“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解决“有人没活干”的问题,要从破解“有活没人干”入手。要加强人力资源供求趋势分析,探索建立岗位需求调查制度,动态发布岗位信息,开展岗位需求的预测分析,为劳动者求职和人力资源开发提供参考,助力解决人力资源错配、结构失衡等问题。要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改革,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不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劳动力供需对接机制,破除影响劳动者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创造公平就业环境,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精准匹配、高效配置,使各类劳动者能够人尽其才、人尽其用。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要不断加强就业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当前人工智能引领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对就业规模、就业结构、就业质量、就业形态、就业模式等带来全方位影响。面对就业领域的巨大深刻变革,迫切需要加强就业理论、就业政策、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创新。要适应数字化发展趋势,积极发挥数字技术在就业创业服务中的创新作用,构建“人工智能+”赋能的就业治理新格局,让数字技术更好服务人力资源市场运行。要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快速发展,加快完善落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探索更加有效的劳动权益保障办法。要健全就业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做好就业形势的分析研判,完善失业风险防范措施。要加快建构中国就业理论体系,深入研究党中央不断深化对新时代就业工作规律认识而形成的“八个坚持”等宝贵经验,立足我国国情实际、锚向就业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战略性、前瞻性、创新性问题研究,深化重大问题、重大任务研究攻关,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理论支持。(作者系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智库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员 鲍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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